淺談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的問題及對策
2015-01-30 10:25:31
來源:中國審計網
[摘要]根據審計署辦公廳審辦財發〔2014〕156號《關于2014年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省審計廳、市審計局相應的實施方案,我局積極響應,認真做好跟蹤審計的各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在審計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需要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
根據審計署辦公廳審辦財發〔2014〕156號《關于2014年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省審計廳、市審計局相應的實施方案,我局積極響應,認真做好跟蹤審計的各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在審計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需要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
一是思想認識轉變不到位。主要表現為三個誤區:1、被審單位認為,國務院下發了“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系列政策措施文件有22項之多,要落實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事情,需要有一個執行時間過程;爭取的項目資金很多,爭到了就是本事,至于怎么用是本單位的事,只要用到單位集體就可以,不存在一定要??顚S?;2、被審單位領導認為,現在跑項目爭資金比較難,基層要辦的事比較多,用錢也比較多,整合資金辦事是一種好方法,只要不放進自己個人腰包,踩點紅線執行政策,套用挪用一點專項資金給單位用也未必不可,審計部門在此方面應該松綁;3、基層審計部門則認為開展此項跟蹤審計工作,從方法上來說安排不夠科學,是本縣審計局審計本縣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花的時間、人力精力較多,部門和領導又不夠重視,出力不討好,到時會影響其他工作,弄不好還會得不償失、事倍功半,跟蹤審計成效不大風險大,得罪了領導還會“穿小鞋”甚至有丟“烏紗帽“的危險。
二是政策法律規范不到位。主要表現三沒有:1、沒有一個規范標準。從一定意義上說,審計就是事后監督,對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是黨委和政府督查部門的事。跟蹤監管是財政部門和資金使用部門的職責,對違紀違法的處理是執紀執法部門的義務,作為一種新型的審計方式,誰來跟蹤、跟蹤什么、怎樣跟蹤,審計機關還沒有一個規范標準;2、沒有一個規范制度。審計機關跟蹤介入的時機、跟蹤組織方式、程序、內容和重點等仍然處于探索階段,尚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規范;3、沒有一個規范政策。國務院下發的《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是審計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審計機關如何在日常工作中主動出擊,提前介入、跟蹤審計、由過去的事后監督轉變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過程跟蹤監管,沒有一個具體細則,缺乏操作性。
三是審計人力資源不到位。一方面,由于開展跟蹤審計項目多、內容廣,要求審計人員提前介入,直接拉長了審計的現場工作時間,而目前各地方審計機關又普遍存在一線審計力量嚴重不足的難題,如聘請社會中介機構的審計人員參與跟蹤審計,既要支付高額的審計費用,有時還存在審計風險;另一方面,開展跟蹤審計也對審計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審計人員不僅要懂得傳統的財會知識,還需要具備掌握管理、法律、綜合分析知識等方面的能力,這對各級審計機關無疑是一大挑戰。就南城縣審計局的人力資源情況而言存在三大矛盾。首先是編制少與人員安排多的矛盾。該縣僅安排了12個行政編、4個事業編、1個工程編,而現在該局有43人,單位人數遠遠超編;其次是安排人員多與干事人員少的矛盾。在43人中退休人員12名,退二線和請病假長期不上班人員13名,在職在崗人員18名;再次是領導多與業務骨干少的矛盾。在18人上崗人員中有副科級干部11名,2009年新招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人員2名,2010年、2011年各招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1名,審計機關中有中職以上職稱的有3人,業務骨干僅有7名,這對搞好跟蹤審計確實帶來了不少困難。
四是上下協調機制不到位。首先是缺乏綜合協調部門。開展跟蹤審計涉及到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預算資金安排、項目可行性論證、立項審批、資金撥付和使用、竣工驗收等各個環節,而每個環節都有相應的管理部門,從機構級格來說都與審計部門平格,審計部門不是綜合協調部門,要牽頭協調本縣各部門特別是本級政府并不容易;其次是缺乏相互配合的單位。跟蹤審計實行監督關口前移,這就或多或少地觸動某些部門的利益,而現行的政策尚未付予審計更多的監督權力,相關單位抵制或不配合現象經常出現;再次是缺乏強制監督手段。審計機關雖是執法單位但缺乏如紀檢、監察、公、檢、法等部門的強制約束力,審計機關在審計資源、審計手段等方面也存在諸多因素限制,因此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協調配合機制,對開展跟蹤審計勢在必行。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如何把“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跟蹤審計落到實處,筆者認為必須做到“五化”。
一是思想認識要深化。首先要深化領導干部認識?!扒щy萬難領導重視就不難”。各級領導要做遵紀守法的表率、拒腐防變的模范,把“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跟蹤審計列入議事日程,做到思想上重視、隊伍上關心、工作上支持,按照中央和國務院的部署,支持改革者,但也不庇護違規者。其次要深化審計機關人員的認識。審計機關全體人員都要轉變觀念,充分認識開展跟蹤審計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工作部署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意見》,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的必然之舉,只有及時跟進,全過程跟蹤審計,才能隨時發現揭露和查處工作執行、經濟運行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才能在第一時間捕捉各項工作在基層執行力度,各類投資和經濟運行中帶有苗頭性和傾向性的問題,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才能促進中央和地方各項政策落到實處,不斷增強審計監督的時效性和威懾力。再次要深化被審計單位的認識。要教育被審單位樹立全局意識、責任意識和廉潔意識,不斷提高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克服“為官不易、為官不為”的思想,樹立“勇于擔當、敢于擔當”的士氣,為經濟和社會發展發揮正能量。
二是規章制度要細化。第一,要出臺跟蹤審計準則。建議審計署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在積極探索試點的基礎上總結已有的經驗,建立、完善跟蹤審計的規范和操作指南,及早出臺跟蹤審計《細則》,對審計的原則、重點、內容、風險評估、重點工作確定、審計組織形式、審計結果公開及運用等方面作出具體的規定,為審計人員開展審計提供指導,最大限度地提升審計工作的質量,防范審計風險。第二,要建立跟蹤審計規章。建議省審計廳根據《江西省審計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制定好跟蹤審計規章,明確指導思想、方法步驟、實施時間、跟蹤要求,確保跟蹤審計有據可依,有章可循。第三,要建立跟蹤審計制度。市、縣審計部門要把跟蹤審計當作一項長期性、經常性的工作來抓,要細化工作流程、量化工作標準、嚴格工作程序、制定工作紀律,真正使跟蹤審計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
三是審計隊伍要強化。一要強化學習,提高理論水平。要辦好跟蹤審計培訓班,組織審計骨干到國家審計署培訓基地、南京審計學院、江西財大進行專題培訓,認真學習各種法律法規,熟練掌握各種法律法規的運用范疇,當前特別要注重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審計法》及《審計法實施條例》的學習,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進一步增強審計人員尊重法律、信仰法律、遵守法律、運用法律的自覺性,全面提高審計人員的法律意識和依法跟蹤審計能力,使依法審計成為審計人員的深層次意識、工作理念和自覺行動。二要強化聯動,提高審計能力。要注重整合現有資源,加強對現有審計人員的培訓和上下級審計機關的聯動,把落實“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跟蹤審計列入上審下或省與省之間、市與市之間、縣與縣之間的交叉審計項目,有計劃地組織一些全省統一的跟蹤審計項目聯合審計,同時也可以根據需要適時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參與跟蹤審計,對一些專業性較強的項目可以聘請一些行業專家參與審計,實行資源共享。三要強化創新,提高工作效率。要克服人員少,跟蹤審計需要時間多、工作量大的困難,積極創新審計技術,推廣計算機跟蹤審計方法,大力推行現場審計實施系統的應用,提高AO、OA審計運用的層次和水平,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聯網審計,構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等22項政策措施跟蹤審計+聯網審計”的新模式,提高審計工作效率。
四是監督環境要優化。一要優化領導環境。各級領導要從依法治國和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跟蹤審計重要性的認識,要經常聽取審計部門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跟蹤審計情況的匯報,認真聽取審計意見和建議,及時掌握審計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審計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全面支持審計機關依法獨立履行監督職責,依法依規處理審計查明的各類違紀違規問題,關鍵時候,特別是審計執法遇到阻力的時候,要站出來為他們說話,給他們撐腰,做審計工作的堅強后盾。二是要優化協調環境。要加強與其他監督部門的溝通協調,實現審計監督與其他監督方式的有機結合,如在審計項目的確定上要加強與人大政協的交流,從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中選取重點;在案件查處上建立與紀委、監察、檢察機關聯合辦案機制,以縮短工作時間,擴大審計成果;在審計整改上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協作,定期公開審計結果,通過群眾和媒體督促被審單位盡快對問題進行整改落實。三是要優化效能環境。要重點培養計算機審計、工程審計、財政審計、稅務審計等方面的骨干人才,并在此基礎上著力推進審計人員輪崗交流,培養復合型人才,提高跟蹤審計效能;縣政府要想方設法增加基層審計人員編制,幫助解決跟蹤審計所需經費;基層審計部門要發揚“5+2”(正常上班時間5天加星期六、天休息日),“白+黑”(白天上班+晚上加班)的精神,按要求完成跟蹤審計任務。
五是審計質量要硬化。一要處理好年度工作與跟蹤審計項目的關系,體現科學性。主動摸清跟蹤審計項目的數量、規模,建好項目庫,將年度計劃與長期計劃緊密結合,將本級計劃與上級計劃、下級計劃及時銜接,采取單項審計、復合審計、滾動安排等多種方式,逐步實現跟蹤審計全覆蓋。二要處理好抓重點與兼顧平衡的關系,體現“重要性”。要圍繞改革的重點、社會熱點、關注焦點、切實抓好審計重點,并在此基礎上兼顧好“上級要求、下級實情、部門呼聲”,使跟蹤審計跟得上改革發展步伐,聽得到百姓的心聲愿望。三要處理好強化職能與統一調度的關系,體現“整合性”。在有限的人力物力條件下,充分整合各級、各類審計資源,形成國家審計、內部審計、社會審計的整體合力。在審計機關內部、堅持“結合審計”的方式方法,加大項目整合力度,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程度。四要處理好因地制宜與與時俱進的關系,體現“創造性”。充分考慮各地經濟區位條件,按照本地黨政工作中心和重點,結合本單位優勢和潛能,認真搞好布局謀篇,促進跟蹤審計工作更好地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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