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下發中介牌照許可征意稿 擬增風險測試
一些資本希望借道保險中介機構介入保險業,有的也被拒之門外。保監會正在收緊保險中介牌照發放,抬高門檻增加對股東風險測試環節。
近日,保監會下發《關于做好保險專業中介業務許可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要求設立中介機構的股東提交出資來源說明,資金必須是自有資金,且資金真實而合法,不得使用銀行貸款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資金。其中,股東是企業法人,上一年末(設立時間不滿一年的企業出資日上一月末)凈資產應不為負數;而自然人股東出資的,除了提供出資日前一日銀行賬戶交易明細清單等能證明其貨幣資金大于出資額的材料外,還需要提供個人信用報告。
據了解,在國內保險業,專業中介機構有幾千家。2013年“泛鑫”事件之后,保險牌照發放一度中斷,并開展了大規模的清理整頓。2016年4月,專業保險中介牌照審批終于重新開閘。數據顯示,自開閘到現在,已有近50家保險中介機構獲得業務經營資格。知情人士也表示,目前有超過百家中介機構在排隊等候經營資格。
為引導保險中介轉型,征求意見稿還擬對專業中介機構增加資金托管的要求,即在5家國有商業銀行和1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中選擇1家托管行開立資金托管賬戶,將全部注冊資本存入該賬戶。在取得保險中介經營許可證之前,該托管資金不得動用。
對此,一位保險中介人士表示,此舉是為了防止保險中介機構發起人、股東利用虛構的債權債務關系抽逃出資。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見稿還擬將風險測試納入審批重要環節。風險測試內容包括股東背景、經歷及其投資動機,以及股東及存在關聯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歷史經營狀況等。上述保險中介人士表示,這有利于辨別是否存在利用保險中介從事非法經營活動,核查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業務、人員、資產、財務等方面是否嚴格隔離并實現獨立經營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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